郑卫宁慈善基金会志愿者招募及管理制度
时间:2017-12-11
总则
第一条 总则
为倡导志愿者服务精神,招募到更多志愿者参与到关爱残障群体的公益活动中来,也更有效地管理和利用志愿者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 所招募到的志愿者服务团队注册在《中华残疾人服务网义工队》,基金会日常志愿者活动由基金会综合工作部负责统筹安排。
第三条 综合工作部在基金会秘书长的领导下,招募、培训和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
第二章 志愿者招募与管理
第四条 志愿者招募
1. 志愿者招募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多个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2. 申请成为志愿者的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办理登记手续,均可申请成为深圳市郑卫宁慈善基金会的志愿者。
3. 志愿者申请程序:志愿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基金会办公场所,通过填写《志愿者基本信息登记表》实地报名;或直接通过电话申请,凡审核通过的均纳入志愿者管理档案中。
4. 长期接受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五条 志愿者管理
1. 建立志愿者分类管理档案,将志愿者分类:行政办公支持,活动支持,宣传及技术支持。
2. 经过长期积累,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3. 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将其评为相对应的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间满20小时为一星级志愿者,时间满50小时为二星级志愿者,时间满100小时为三星级志愿者,时间满300小时为四星级志愿者,时间满500小时为五星级志愿者,并于年终举办志愿者嘉许典礼。
4. 活动开展前,为志愿者开展基本培训工作。
5. 有固定的志愿者QQ交流群,方便志愿者之间交流沟通,同时也便于基金会管理。
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志愿者的权利
1.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基金会及志愿者团队成员的帮助解决。
2. 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七条 志愿者的义务
1.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2. 完成综合工作部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等。
3. 维护志愿者和基金会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4. 开展志愿服务时穿着统一服装或佩戴标识。
第四章 服务范围及重点对象
第八条 服务范围主要涉及助残服务等活动开展、行政办公支持、宣传及特殊技术支持等志愿性服务内容。
第九条 服务对象为郑卫宁慈善基金会及我会的帮助对象。
第十条 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