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管理费的思考

时间:2011-06-13

○ 郑卫宁慈善基金会秘书长

5月17日,史玉柱在微博中称:“爱佑华夏慈善基金会的管理费是0%,捐款100%用于贫困家庭先天心脏病儿童。发生的管理费都由理事们分摊,理事们牛人多:王兵,马云,马化腾,沈国军,冯仑和我等等,眼睛里都揉不进沙子的,基金会运作很规范。爱佑华夏慈善基金会管理费为0%毫无普遍性,但愿不会对其他慈善基金造成冲击。”

这条微博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业界人士关注,首先,大家对何为“沙子”?是否需要“沙子”提出置疑。

所谓“沙子”,就是专职人员工资,行政管理费用,善款不做任何投资,财务外包。

其实,史玉柱们的管理费0%之说,只不过是转移支付而已,有钱的理事们把管理费承担了,变人个人不入帐的捐款,并非真正的“管理费0%”。

管理费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中国公益界困扰的问题:一方面,公众对管理费不理解,出现许多置疑;另一方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使得公益界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专业人才,尤其是小的公益机构。打个比方说,一个非公募基金会总额为200万,如果一年用于公益项目花掉50%(已经远远高于8%),也就是100万,那么管理费不得高于10万,如果有不少于5位专职人员(基金会年审规定,少于5位专职人员要减分),机构的房租水电、再加上运作公益项目本身的费用,那么,每人每月的平均工资就不到一千块,低于深圳的最低工资保障,显然是不合理的。但对于大的基金会,如果年总支出两个亿,意味着管理费可以有两千万,这当然会成为公众置疑的理由。

基金会管理费究竟该如何管理,这是一个值得有关部门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