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研究机构改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摘录)
时间:2013-01-14
6月2日上午,陈俊生同志主持会议,研究机构改革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国务院副秘书长李世忠、人事部赵东宛、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吴佩纶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赵东宛、吴佩纶同志的汇报,经过讨论议定以下意见:
三、关于公司、社团、事业单位问题
会议指出,近两年全国成立了很多公司,较为突出的问题是,成立公司的审批制度不够健全,审批不够严格;在流通领域搞经营活动的公司过多,能够形成生产能力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的公司较少,这样对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不利,还会产生因流通领域中环节增多促使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上涨等问题,最终影响社会经济发展;一些公司为了发财,不按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办事,搞种种不正之风;有些公司一面享受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的照顾,一面多发工资、奖金、补贴等,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因此有必要研究采取措施,对现有的公司进行整顿,加强管理;对今后要求成立的公司,先由有关主管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最后由工商局负责审批。大量的各种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也需要进行整顿,加强管理。今后要求新成立的,社会团体统一由民政部门负责审批,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